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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8 10: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08       报名截止:2023-06-14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洪泽区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2023年洪泽区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并与洪泽区教育体育局签订《2019级洪泽区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
3.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相一致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洪泽区东风路66号(洪泽区教育体育局103室)。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淮安市洪泽区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2)《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19级洪泽区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如取得多个学段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的,仅提供与“协议”培养岗位相应学段的成绩;同一学段取得多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的,由考生提供一次成绩)。
6.资格审查:定向师范生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17∶00;由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现场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笔试费9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陈述申辩。
(二)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所有应聘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90元/人。
2.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综合成绩折算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乡村定向师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40%+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教师资格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在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在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由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洪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按有关协议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洪泽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咨询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体育局:0517-87230383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7—87230385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901
本公告由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